耐熱老化試驗箱新標規定
1.試樣的總體(ti) 積不超過耐熱老化箱有效容積的10%。懸掛的試樣間距至少為(wei) 10mm,試樣與(yu) 老化箱壁的間距至少為(wei) 50mm。
2.在整個(ge) 老化試驗期間,應控製老化箱的溫廢彼過樣的溫度保持在規定的老化溫度允許的公差範圍內(nei) ;溫度傳(chuan) 感器應安裝在箱體(ti) 內(nei) 靠近試樣的位置以記錄真實的老代溫度
3.在加熱室結構中不應使用銅或銅合金
4.老化箱內(nei) 的空氣應緩幔流動,箱的空氣置換次數為(wei) 每小時3次~10次
5.進入耐熱老化箱的空氣在接觸樣品前,應確保加熱到老化箱設定溫度的±1℃的範圍內(nei)
6.換氣率可通過化箱容積和進入老化箱的空氣流速測定。
7.空氣平均流速為(wei) 0.5m/s±0.25m/s
8.試樣懸掛轉速為(wei) 5r/min~10r/min
注:為(wei) 了確保老化和耐熱試驗有良好的精密度,在整個(ge) 試驗期間保持溫度均勻穩定,並確保老化箱在時間及空間上都在溫度限內(nei) 十分重要,增加空氣和流速可以提高溫度的均勻性但是空氣的流通會(hui) 影響老化結果。低流速時,會(hui) 積累降解產(chan) 物和揮發性組織,同時也會(hui) 消耗氧氣,高流速時,由於(yu) 加快了增塑劑和抗氧劑的氧化和揮發,會(hui) 導致降解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