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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恒溫恒濕試驗箱的使用條件

 更新時間:2011-07-05 點擊量:3277
簡述恒溫恒濕試驗箱的使用條件
1、溫度:15~35℃;
2、相對濕度:不大於85%;
3、大氣壓:86~106kPa;
4、周圍無強烈振動;
5、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
6、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
7、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8、電壓:380±10% 3φ5W
9、頻率:50Hz。
10、加濕用水:使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即更高純度的水。
11、負載的總質量在每立方米工作空間容積內放置不超過80kg;
12、負載的總體積不大於工作空間容積的1/5;
13、在垂直於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麵上,負載麵積之和應不大於該處工作空間截麵積的1/3,負載放置不可阻塞氣流的流動。
14、試驗樣品不易過大,過大的試品會阻礙箱內空氣循環,導致恒溫不穩定。
15禁止試驗易燃易爆物品 。
16、禁止試驗具有嚴重腐蝕和汙染性物品。
17、避免將設備置於溫度中使用(低於15℃或高於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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